来源:华体会app下载入口 发布时间:2025-03-13 17:52:16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文化旅游委有关文件要求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区安委办区减灾防灾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和我区2024年冬季自然灾害趋势变化分析情况,现就岁末年初全区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从即日起至2025年2月底前,委党委班子成员牵头,深入研判本行业本领域事故规律特点,组织分管领域科室、委属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再次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各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场所和有关重点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对经营场所和在建项目开展全面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底线。
组建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由委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委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委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党委班子成员的,由分管负责人担任)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场管理科,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专班下设7个工作组(见附件),各小组分别由1名委领导任组长,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事业单位,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加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要充分的发挥旅安办牵头作用,综合运用会议通报、工作提示、定向交办函等多种形式,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和镇街持续做好半山茶摊、库区消落带、天然湖泊、网红街区等“网红”打卡点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分类处置力度,对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无人运营的,要落实属地日常巡查监管职责;对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隐患、有运营主体的,要落实运营主体整改职责。要统筹指导A级旅游景区尤其是高海拔地区做好大风寒潮和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对积雪积冰严重的景区内道路及栈道开展除冰化雪工作,必要时采取暂停运营、关闭等措施;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强化关键节点管理,增派人员巡视巡查,防止游客瞬时聚集。指导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服务产品、旅游路线进行安全评估,严禁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将未开发开放区域作为旅游服务产品进行销售或推荐;加强导游、领队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认真履行旅游安全告知警示义务,行前行中重视气象预报,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全面落实旅行社责任险管理要求,强化旅行社安全责任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对旅行社责任险超期未续保的一律不得“带险”开展旅行社业务。指导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旅游民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把控食品来源,确保食品安全。(牵头单位:旅游发展科)
(二)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使用,督促旅行社在游客行前说明中,对规范使用安全带等需要注意的几点做重点提示,导游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要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保障出行安全;压实旅行社主体责任,督促旅行社规范签订租车协议,合理的安排行程;会同公安、交通运输、文化执法等部门单位,对旅行社签订旅游包车协议及旅游包车线路等开展排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游客安全。及时转发极端天气预警,控制车速,严防因雨雪大雾等天气引发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牵头单位:旅游发展科;配合单位:区文化执法支队)
(三)加强体育经营赛事安全监管。要逐步突出体育经营场所运营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高度警惕游泳、攀岩等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有几率存在的“应持证上岗的关键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救助人员”等突出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聚焦体育赛事筹办举办安全风险点,对应经批准(许可)的体育赛事活动未按要求履行相应审批(许可)程序的要及时制止、约谈提醒,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批准(许可)通过。(牵头单位:体育科)
(四)加强水上运动安全管理。引导水上运动安全健康有序发展,要按照市、区两级《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有关工作要求,重点指导并督促涉水体育运动经营单位、体育协会加强日常训练、经营活动安全管理,着力加强摩托艇、橡皮艇等水上运动的安全监管,梳理摸清摩托艇、橡皮艇等水上运动相关底数,建立工作台账;要重点排查水上运动实施水域是否超过水利部门核定的红线区域,是否对长江航道及过往船只航行安全构成威胁,经营场所是否配备适当数量的救生衣、救生船艇及救生员等,参与水上体育运动(含通过摩托艇、橡皮艇牵引提供动力的体育休闲项目)的人员是否规范穿戴救生衣、是否涉及超员超载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牵头单位:体育科)
(五)加强文旅活动安全管理。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文旅活动报批程序,加强事前风险评估,指导有关主办、举办单位做好活动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扎实做好活动安保、舞台搭建、火灾防控等工作。要加强现场监管指导,对活动现场监管指导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相关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可控。(牵头单位:文化艺术科、旅游发展科等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单位:委属各有关单位)
(六)加强设施运行安全管理。指导文旅体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场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内观光车、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督促指导运营单位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对达不到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坚决依法停止运营使用;对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特定种类设备(含大型游乐设备)操作员资质证书的,一律不得操作特定种类设备(含大型游乐设备)。督促运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设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培训,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处置水平。(牵头单位:旅游发展科、文化艺术科、体育科、市场管理科、文物博物科等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单位:委属各单位)
(七)加强委外作业安全管理。文旅经营场所委外作业管理单位(含管理人、产权人、使用人,下同)是场所委外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派员参加安全管理培训,保证设施安全运作;指导并督促各相关的单位针对本场所内的设施安装调试、房子改建、装卸吊运、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化粪池清掏)、断路作业、检维修作业、房屋外墙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要强化委外作业安全管理,审查承包单位资质,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告知委外项目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发包单位“违法违规发包、委外作业一委了之”,承包单位“随意任性妄为、现场失管失控”等问题。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改(扩)建后及时重新申请获得消防救援部门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牵头单位:市场管理科;配合单位: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八)加强文旅项目安全协调。加强完善文旅招商引资项目库信息,全面梳理各项目建设运营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遗留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强“三峡之眼”冰乐坊项目安全协调,按照高笋塘街道办事处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后形成的《关于三峡之眼冰乐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纪要》要求,持续做好属事服务企业,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工作;指导有关经营主体就装饰装修施工及消防问题主动对接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局,及时聘请符合资质的建筑规划设计单位,按要求出具整改方案,并争取将项目分为地上和地下不同主体,分层整改验收,在依法取得区住房城乡建委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证和区消防救援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后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牵头单位:规划产业科)
(一)快速响应。各工作组要快速行动,细化检查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立即整改并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对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或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落实过硬的管控措施,盯死看牢,持续跟踪整改落实,确保安全。
(二)灵通信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监督检查情况的收集、整理,并于12月31日、1月25日、3月1日前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问题整改闭环情况分三次报区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侯昌炯处。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要在带班领导指导下,统筹做好当日安全检查、重点景区蹲点、安全生产类投诉受理处置等情况的报送。
(三)严肃纪律。各工作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廉洁自律,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要严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文化旅游领域安全举报奖励等工作。
区图书馆、区文化馆、三峡川剧团(复兴剧场)、三峡曲艺团(南浦剧场)、三峡杂技团(金狮剧院)、三峡歌舞团(三峡剧场)
区游泳馆(跳水馆)、区体育场、三峡之星体育馆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全区其他体育经营场所(含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等)